强迫症属于典型神经症的一种,是一组以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精神疾病,其特点为有意识的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一些毫无意义、甚至违背自己意愿的想法或冲动反反复复侵入患者的日常生活。患者虽体验到这些想法或冲动是来源于自身,极力抵抗,但始终无法控制,二者强烈的冲突使其感到巨大的焦虑和痛苦,影响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甚至生活起居。
强迫症就其表现形式而言相对于其他心理问题来相比较是复杂而多样的,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归纳,无论是强迫行为还是强迫思维就其功能上来说都是在避免某件事物或某个会引起强烈焦虑的情景的发生或与之保持距离。当然这些想要被避免或者保持的事物或情景并不一定是直接出现在意识中的,有时它并非“亲自”出现而是以一种“象征物”为替代形式出现在意识之中,这是因为潜意识中受到压抑部分的思想材料并不被允许进入意识,所以只能以一种象征性材料为“代言”,在心理动力学称之为“移置”,这种“移置”现象为人们认识神经症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患者本人可以意识到的,能讲述出来的内容和所产生的情绪的强度并不匹配,因此并不容易被别人和本身所理解,这就给人们误解“神经症”与“精神病”甚至某些神秘的唯心主义思想有关系提供了机会。强迫行为和强迫思维有时两者兼具,我们先来讨论强迫行为,行为的重复带有明显的仪式感,我们知道仪式的意义是避免灾祸的发生,指通过某些特定的自认为有意义的行为的实施,达到在象征意义上避免灾祸和厄运(不好的事情)降临。这种现象自人类的远古时期到现代(祭祀活动)一直延续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现象即是全人类的强迫症。这里所说的祭祀活动与现在的悼念活动相区分,后者的意义在于生者在失去中寻找自我,把悲痛化作动力,传扬并延续逝者的精神以及正能量,而祭祀活动的主要是以补偿和预防灾祸为目的。另一个区别则在于个体的强迫行为一旦被强制停止可能会引发强烈的焦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惊恐发作,从这个结论上看,强迫症与惊恐障碍的区别是比后者多了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就是强迫性行为(思维)。通过实践观察我们发现强迫行为者本身所持有的信仰决定了强迫行为性质,一个唯物主义的(信仰科学)强迫症患者的强迫行为很可能是避免和预防某种疾病,例如,病毒,辐射,射线,谋害,盗窃等科学范围以内的不利情境(如,坚持认为手上有细菌多次洗手,反复检查门窗,被猫狗舔一下坚持要打狂犬疫苗等)。而唯心主义(有神论)强迫症患者的强迫行为往往带有明显的神秘主义,宗教主义色彩,预防和避免的则是某神罚(天罚),厄运的降临,不吉利的,邪恶的遭遇,鬼魂的加害等非自然的不利情景(如,对于某些不吉利数字的排斥,对于物品的摆放位置的执着,特定情境的特定动作等),在治疗干预下这两种情况可能发生转化。强迫症(强迫行为)和其他神经症一样,因为其背后提供焦虑的能量供给源是潜抑的,所以使用理智的干预并不会有太好的效果,即便是使用暗示,催眠,或者行为主义疗法让其暂时停止了强迫行为,往往会有复发的可能。我曾使用认知行为疗法在较短时间内治愈了一位强迫症患者,但是其后来以惊恐障碍的形式复发了。(个人经验上来讲,更倾向使用动力学(精神分析)治疗理论治疗神经症和癔症)。
再来讨论强迫思维,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很多时候是相伴的(如强迫计数,不吉利数字或不吉利征兆印象),这种情况和上文类同不做赘述。这里要说明的是另一种情况,强迫思维的内容似乎有违上文的论述(避免和防止焦虑),因为其内容往往可以直接引发焦虑(如,站在高楼有跳下去的念头,看到汽车驶过有钻进车轮下的念头,头脑中反复出现某个画面,其他甚至更加不可思议念头等等),这种思维模式其本质上也是一种避免强烈焦虑产生,是以类似行为主义脱敏疗法的方式在运行,这种思维形式也是人类原始的思维形式之一,我们基于这样的一种共同观察,婴幼儿都喜欢玩一种“消失现身”的游戏,母亲或者自己藏匿起来,马上又出现,再隐藏然后再出现,这类游戏通常会引发婴幼儿的大笑,因为孩子从这种游戏中获得了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是伴随着每次“消失”所引发轻度的焦虑,再出现(焦虑解除),母亲短暂的消失正是为了证明她会再度出现。因为假设藏起来的母亲不再出现(或者孩子出来发现母亲不在那),那么这个发笑的孩子就会变成哭泣了。这样的观察可能会提示我们,这种强迫思维所引发的焦虑(往往并不强烈)实际上是在提前适应或者是预防真实的更强烈的焦虑情境,它好像在说“看吧,那样会多惨,幸好,我现在还安全”。如果说一个婴幼儿用一种反复轻度焦虑的方式正是在防御母亲消失的分离焦虑,那么这种反复焦虑(通常焦虑并不很强烈)形式的强迫思维的目的就不难理解了。
说到这里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防御强烈的焦虑(惊恐发作)?其背后的能量从何而来?是什么支持着这种极度危险的可能(心理上的)持续存在?就好像一种引力在持续发挥着作用让物体不停的靠近危险,需要不断反复的进行着“仪式”(强迫行为),不断反复的以轻度焦虑(强迫思维)来阻止物体最终的坠落(落入危险情境)?通过理论和实践,我们发现往往“罪疚感”有关,因为“罪疚感”使人们陷入到了被“惩罚”,“报应”的力场中,它为上述过程持续提供着能量,它是潜抑的,所以人们意识不到它,也干预不到它,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经历了某件事,引起了某个久违的记忆,解开了某个心结,再或者自我强大到可以摆脱或满足了理想的要求,力场消失了,惩罚和报应不需要了,那么这一切的避免和努力也就不再有意义了。还或者在心理咨询是的帮助下走完上述过程。我看到网上的一些咨询师的文章主张强迫症患者不要去试图对抗强迫行为和思维,采用“顺应”的方式,然后用积极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和壮大自我,大体上我是支持的,因为对抗症状就是在对抗自我(自我防御),可以补充的是,壮大自我的同时也应当调整理想与自我之间的关系,这可能就需要把一定的注意力放在患者过去的经历中,因为严厉而高傲的理想(超我)往往来自生命早期重要他人的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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