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是外国企业的一种称谓,通常用这个词的时候,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是外国资本在中国所设立的各种外商投资企业,我们叫外企。外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这三种表现方式。他们被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法人。还有一种,是在外国注册公司,在中国设驻华办事处。
●与外企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问:我刚刚毕业,准备去外企工作,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答:首先要明确你所说的外企是哪一种。如果是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法人,他们聘用员工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跟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劳动关系确立标准的一个强制性的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所以,第一点,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够尽可能地把涉及个人权益的主要方面在劳动合同中给予明确。比如说涉及劳动报酬的条款,像劳动报酬是哪些、劳动报酬的组成、劳动报酬的发放在劳动合同中予以规定。还有就是跟个人权益很紧密的具体工作岗位问题,像任什么职位,在什么岗位工作,工作内容是什么样的。这些都可能在劳动者进入外企后有所变化,但是具体的职位,要在合同中给予规定。因为一旦在合同中确定职位,将来在岗位变更方面就会受到这方面法律的保护。
第三个方面大家要考虑,在将来的发展当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化,比如说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要离开,单位收不收违约金,如果要收取,什么时候收取,怎样收取,最好在合同当中给予相关的规定。
关于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办事机构,它相对来讲比较复杂一点。按照1996年北京市政府的6号令,由于这些外国公司不是中国法人,它是外国法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这些外国法人驻华办事处在招人的时候,要求他们一定要通过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外事服务单位来招聘。由外事服务单位招聘以后,把这些人派到外国公司驻华办事处工作。显然,在这种法律框架下,中国公民到这样的外企工作,也就是到办事处工作的时候,他首先应当是和外事服务机构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和外事服务机构建立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合同和刚才所说的直接聘用合同是不一样的。然后在具体工作岗位,在具体待遇方面,都是由驻华办事处直接进行聘用和支付相关的费用。这里面,按照法律来讲,等于有两个合同了,一个是办事处和外事服务机构之间签署的一个劳务派遣合同;另一个是劳动者和外事服务机构签署的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内容和上一点谈到的内容差不多。
涉外企业的员工权益如何维护
用户评价(0)
暂无评价,你也可以发布评价哦:)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