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管理权限
企业总部与分部之间的管理权限决定着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的内容、深度与广度,因此需要我们在设立分公司、进行组织管控时,明确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管理权限。目前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有三种模式:第一个是全面管理模式,即操作型,管理的名义上是由分公司自身运行,但是实际上却是总公司进行全面的管理,其包括对人才、物质、战略、人员素质、选拔标准及人工成本等的管理;第二个是全面放权模式,即总公司只是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并重点关注其人才成本、高管层评价体系、考核体系等的管控,而其他模块由分公司自主管理;第三个模式为战略型模式,即总公司主要只关注分公司的战略发展的管理,对于企业人才、财务、人员素质、选拔标准和人工成本等的管理需要分公司自主定夺。我们只有在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不同权限,结合企业具体实践,进而选择适合总公司管理分公司的管理模式。
(2)注重对分公司合法合规层面、精细化管理层面以及分层分立层面的管理
关于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问题,华恒智信研究团队在与国内神华集团最近关于总部与分部之间管理项目中,给出了更为实际的参考。作为项目的研究成果,《人力资源成熟度评价》一书中提到,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主要包含三个层面:即合法合规层面、精细化管理层面和分层分立管理层面。其中在合法合规层面上,主要关注分公司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保险等方面是否做到了合法合规;在精细化管理层面上总公司主要检查分公司是否建立了与总公司战略管理相关的配套标准,是否做到了细化;在分层分立的管理层面,主要检查分公司的体制机制及激励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企业在加强组织管控能力,进行人员管理体系建设时,需要特别注意分公司在合法合规层面、精细化管理层面以及分层分立层面的不同管理要求,在进行宏观控制时不要忽略对分公司的微观管理。
在绿城建设管理公司的组织管控体系中,总公司对人员管理体系的管控的重点主要是制度规范、人员编制、骨干培训、岗位职数、工资预算,而分公司更多是匹配相关的配套标准,进而执行标准达到目标,这与我们前面提及的总公司在对分公司进行合法合规层面、精细化管理层面的管理观点不谋而合。
总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管理权限的界定决定了不同的管控方式,对分公司的管理模式是实行全面管理模式、全面放权模式还是战略型模式,是需要结合企业各自的具体实践,进行综合性的判断。而总公司应该如何管理分公司,则需要对合法合规层面、精细化管理层面以及分层分立层面分别进行思考。
组织管控体系的建设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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