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一般是按各种资产变化先后顺序逐一列在表的左方,反映单位所有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和权利;所有的负债和业主权益则逐一列在表的右方。负债一般列于右上方分别反映各种长期和短期负债的项目,业主权益列在右下方,反映业主的资本和盈余。左右两方的数额相等。
资产负债表必须定期对外公布和报送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各个集团(包括股票持有者,长、短期债权人,政府有关机构)。当资产负债表列有上期期末数时,称为“比较资产负债表”,它通过前后期资产负债的比较,可以反映企业财务变动状况。根据股权有密切联系的几个独立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汇总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称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它可以综合反映本企业以及与其股权上有联系的企业的全部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例如,公历每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由于它反映的是某一时点的情况,所以,又称为静态报表。
资产负债表主要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即,有多少资源是流动资产、有多少资源是长期投资、有多少资源是固定资产,等等;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即,流动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中有多少需要用当期流动资金进行偿还,等等;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流动比率;将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速动比率等,可以表明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从而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注意事项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格式有账户式、报告式和财务状况式三种。其中,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为左右两方,左方列示资产项目,右方列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左右两方的合计数保持平衡。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应用最广,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要求采用的就是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
不论是何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在编制时,首先需要把所有项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以适当的顺序加以排列。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就是按流动性排序的资产负债表。它首先把所有项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部分,并按项目的流动性程度来决定其排列顺序。
资产项目按其流动性排列,流动性大的排在前,流动性小的排在后;负债项目按其到期日的远近排列,到期日近的排在前,到期日远的排在后;所用者权益项目按其永久程度高低排列,永久程度高的排在前,永久程度低的排在后。
资产负债表内各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类各项目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的合计数。
(2)“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为了交易目的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等投资的公允价值。
(3)“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应收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包括在本项目内。
(5)“应收利息”项目,反映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债券应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6)“应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
(7)“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9)“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包括各种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10)“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含1年)变现的各种债权性质的投资的可收回金额。
(3)“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的净值。
(3)“工程物资”项目,反映企业各项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
(4)“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额。
(5)“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6)“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净额。
(7)“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费用,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8)“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主要内容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
(2)“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支付货款等而开出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预收账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
(6)“应交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种税费。
(7)“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
(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3)“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
(4)“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5)“专项应付款”项目,反映政府给企业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款项。
3、所有者权益
(1)“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实收资本)总额。
(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期末余额。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4)“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