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上会有哪些新动作?还有那些在2017年已经出台的新法新规,在2018年又将如何实施呢?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聚焦】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展望】现在养老保险覆盖超过9亿人,但是扣除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全民覆盖的话应该是10亿人,还有一亿人没有覆盖。
既然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就必须让这一亿人也参加到养老保险制度当中。这一亿人主要是三种人:
• 灵活就业人员;
• 新业态就业人员,比如互联网、快递业等;
• 中小企业人员,特别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从业人员。
这三类人员现在还没有完全参加到养老保险制度当中,他们将来老了以后,可能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在新的一年,如何改革完善现有的社保制度,把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到实处,特别是让这三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障,这是立法需要重点攻克的一个难题。
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中央调剂制度
【聚焦】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17年1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准备明年先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
【展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全国统筹,可以化解地区负担比差异,切实发挥互助共济的功能。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是指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上,从一定比例起步,建立中央调剂基金,对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中央调剂制度的出台将对均衡调节各地养老金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预计在2018年将出台养老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
国资划转社保基金
【聚焦】根据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划转范围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
【展望】据预测,未来将有5万亿至10万亿元量级规模的国有资本充实到社保基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要举措。
• 有利于充分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
• 有利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代际公平
• 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多元化持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适时推出延迟退休方案
【聚焦】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展望】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一项重大的经济社会政策,涉及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这项政策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人力资源有效地开发利用、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该政策的三个设计实施原则:
1. 小步慢走、逐步到位,经过若干年时间逐步达到最终延迟退休年龄的界限
2. 区分对待,分步实施,针对不同退休年龄群体区别对待
3. 事先预告、做好公示,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
尽管出台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需谨慎对待,但是在2018年推出延迟退休草案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修订《劳动合同法》
【聚焦】2017年11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于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的10件《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议案》,“立法项目确有立法必要,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争取列入下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展望】尽管十九大报告中并没有说要修订《劳动合同法》,但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提法,与十八大报告中“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相比,无疑更加强调市场调节的重要性。
2016年2月29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谈到修订劳动合同法时指出,“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够”。2016年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要“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再次修订《劳动合同法》的话,这次修法的立法取向,将从“增强就业稳定性”转向“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但是在“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同时,也将兼顾“就业稳定性”。
施行《企业年金办法》
【聚焦】2018年2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施行。
《办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因此,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展望】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
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上海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
【聚焦】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在总结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将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本市修订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
【展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员工携密跳槽新东家要担责
【聚焦】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施行。
新法第九条对于明知员工、前员工泄密,仍然使用其泄露的商业秘密的经营者,做出新的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展望】根据各国的法律实践,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大多是权利人的职工“携密跳槽”引发的。
新法实施后,老东家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新东家的共同侵权责任,并要求新东家与劳动者就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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