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的概念: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2、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复查鉴定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须提供原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结论及工伤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须提供受伤部位彩色照片。
3、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变化的复查须填报《广州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广州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伤残程度变化复查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4)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5)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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