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Plus知识库 咨询 企业管理 文章
几种常见的企业侵犯员工工资的行为

低资长期“试用”
  初中毕业后大发从农村来到市里,到一家物流公司,当了一名装卸工,老板与大发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老板以大发工作不熟练为由,让大发继续试用,且没了期限。现在大发已经被试用十来个月了,试用工资挣得没完没了。
  “吃”、“住”顶钱
  云秀和几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同乡姐妹,从农村来城里闯世界,初来乍到,首要的问题是吃和住。经过一番艰苦努力,最后她们终于和一家制衣厂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厂方“包吃包住”,每人每月工资1000元。工资到手时,她们傻眼了。工资哪是每月1000元?“包吃包住”,必须付费,扣掉住宿费、伙食费,每人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650元,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00元还少150元。
  不给开工资单
  齐某和几个同乡来城里打工,受雇的单位不同,可他们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就是用工单位与他们签订书面合同时只签了一份,签了以后说合同要存档,就收了起来,他们连合同的复印件都没有。至于工资是有个单子,工人名字都在上边,可拿工资时在单子上签完字,用人单位就将单子收走,工资咋算的谁也不知道。
  同工不同酬
  张某是一名农民工,进城后五年来一直在一单位干扫地清厕所等杂活,每月工资800元,虽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元,但大大低于集体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同工种的1500元。过去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没敢言语,最近单位减人要辞退张某,张某提出了按集体合同的规定补工资的要求,单位说张某是临时工、农民工,不能享受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待遇,张某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您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 打赏支持
440人赞 举报
分享到
用户评价(0)

暂无评价,你也可以发布评价哦:)

扫码APP

扫描使用APP

扫码使用

扫描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