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无异于一枚定时炸弹,瞬间就插到了每个单位和职工的头顶上。
可能不是很清楚的人,还认为这个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影响。因为社保一直以来就是在地税系统里面申报。可是,在地税申报,不代表地税就具有管辖权。亲生和非亲生,区别还是存在的。至少,以下两点是更加明确了。
第一,社保查询会更加严格。
没交、不按实际基数缴纳的,可要想清楚了。地税之前只是替社保局代收社保费的这么一个角色,说白了就是“帮别人数钱的”。
既然跟自己无关,地税也不会花多大心思去做监管工作。所以,之前在社保征收方面可能抓得没那么紧。单位有人没有买社保,税局查询起来还有些困难。或者,单位都按最低标准去交,交了总比没交好,税局也就默许了。还是那句话,反正不是自己孩子,这么操心干嘛呢,对吧?社保局可能也是你收多少过来就拿多少,也不会多说什么。
这下明确归地税管了。一来是自己亲生的了,自然会上心了。二来,之前税局要把社保信息和交个税的工资比对起来,费劲!还得从社保局那里共享信息。现在好了,个税是自己的,社保也是自己的,比对困难?不存在的!你多少钱工资,交了多少税。根据前12月月均工资来算缴费基数,分分钟的事情。
第二,为缴纳社保的劳动纠纷责任更明确了。
之前是有多少劳动纠纷的事例,劳动者是处处碰壁。找社保局,社保局说是地税在代缴,要找地税;找上地税了吧,地税说,对,我就是个代收代缴的,没有实权,你还是要去找社保局。皮球就这样被踢来踢去。最后苦的还是劳动者。
现在好了,用人单位“缺斤少两”的事情,劳动者直接找地税就好了。地税也会负起这个责任。一来,归他管,他必须负责了,没办法推脱;二来,钱是自己的,缺斤少两?地税第一个说不!
社保归地税管,从政策层面来说,是好事。但单位和个人却并不是各个都愿意买这个帐。因为,大家的负担都更重了。
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社保的征收一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缴社保或者各种条件限制,工作一两年后才缴纳的,遍地都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的,数不胜数。现在来这么一出,这些现象将得到减少甚至杜绝。
但社保征收也一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尤其是对单位而言。对单位来说,这笔人工成本的开支将会猛然增长。而如何摊掉这么庞大一笔成本,将会是每个单位都要冥思苦想的事情了。更有可能,是从工资体系里面,划拨更多的占比,从而导致员工到手的工资更少。
另外,对于员工来说,自己缴纳的比重也会增加,这也不是每个员工愿意看到的。尤其是对那些离退休还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员工而言。而随着退休年龄的提高,一个员工从工作开始到退休,社保缴纳年限也是在缓慢增长的。
当然,有一点对单位和个人都是不能忽视的。社保缴费基数,并不是你的月工资,而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只要单位除了每月工资外,还有其他货币性收入,比如补贴、绩效等,就一定会导致缴费基数高于每月实际工资,这无疑进一步加重了单位和个人的重担。
对于这个已经算是“板上钉钉”的政策,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了。毕竟,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该还的帐迟早要还,是时候清一清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做得规范了,对大家其实都有好处,只是一开始会有一个不适应的阶段。就像当初国企改制一样,虽然经历了一些,但最终结果也还是一片向阳的。再换个角度想想,之前都在担心,这么多单位不缴、漏缴,自己以后退休是不是就没钱用来养老了。这下好了,这个问题就这么被一个政策轻松化解了。
AFTER ALL,国税地税喜结良缘,社保改嫁地税,这么大好的喜事,出点份子钱,好像也不是很过份呐。(真的很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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