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 环境诉权初探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简介:
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们有时会说“真理女神”。真理往往和良善、美好是难解难分的。真理之中自有美的闪现,因为真在即美;真理之中自有善的流溢,因为赤诚即善。所以,真理女神是值得追寻的。 (一)英国的保险法立法体例 英国是保险营业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由于英国是判例法国家,故而最初并没有成文的保险法,保险关系由习惯和当事人的特约进行调整。英国的成文保险法始于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时期制定的《海上保险法》。从1756年至1778年,被尊称为“英国保险法之父”的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在运用商法的原则以及传统的普通法来解决各种保险纠纷的同时,开始收集大量的欧洲海上保险案例以及国际惯例,将之编订成为海上保险法案例,并做出了一些颇具影响力的判例。他的这项工作,为以后英国的海上保险立法,如1906年的《海上保险法》,和1909年的《海上保险(反赌博)法》奠定了基础。特别是1906年制定的《海上保险法》,对世界各国的海上保险立法影响巨大,甚至成为海上保险的国际性通用法律。该法所提出的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等迄今仍被各国保险立法所信奉。 英国陆上保险也有一系列立法。1774年,为了防止18世纪中叶频繁发生的利用人寿保险进行投机的情形,英国制定了《人寿保险法》,该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1845年英国制定《反赌博条例》,专门规范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1876年英国制定了《保险单法》。1923年又制定了《简易保险法》,规定简易人身保险的相关事项。
用户推荐(0)
暂无推荐,你也可以发布推荐哦:)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