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在市人民银行和省人民银行单位和个人没有连续缴满半年的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缴存单上的“当前状态”不是正常的
3.个人购买别墅、商业用途、企业产权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4.贷款人为农业户口,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5.夫妻中任何一方曾做过公积金贷款且尚未还清;
6.不在本市缴纳的公积金不能在本市做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主要是用于那些职工购买住房的,对于他们来说,购买一套住房是困难的,但是住房问题又是他们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那么购买高档住房和商业用途的,另外没有正常交和主体资格也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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