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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曰:你们多办事、别让企业累;税局曰:工商局说得对

近日,与广大企业息息相关的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个重要通知——《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

可以看出,该通知主要是写给各地方工商局和税局的,但其中也有与企业攸关之处,下面是小快整理的企业需要注意的5点。

1、增加2项企业注册登记信息

新企业注册登记时,要填写一份《企业登记申请书》,将企业的基本信息,例如股东、法人、注册地址等如实填写其上。

此次《通知》中,工商总局言明,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书》,并在申请书增加“核算方式”和“从业人数”两项采集内容。新企业登记时或老企业变更时需要填写或选择。

2、减少企业信息重复采集

企业在工商局登记后,税局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从工商局获取该企业的信息,企业无需再到税局重复采集。

另外,因每月都要报税,若税局先发现企业的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醒企业及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若仅是企业的税务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无需再去工商局变更,税局会回传信息给工商局。

3、工商局有提醒企业办税的义务

对于新注册的企业,工商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时向企业发放《涉税事项告知书》,提醒企业及时到税局办理涉税事宜。

若企业是在工商局办事大厅登记的,工商局直接将《告知书》发放给企业;

若企业是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登记的,工商局将《告知书》电子版上传到相关登记界面,供企业阅览和下载。

4、工商局有提醒企业简易注销的义务

由于注册公司的门槛降低,新注册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有在短期内就“办不下去”要注销的,对于此种注销企业可走简易注销流程。

而工商局有义务在企业信息填报界面上传《简易注销承诺书》,以提醒企业“若办不下去不要拖着,可以简易注销”。

另外,工商局还要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需清税的提示,以免企业不知道,导致简易注销过程受阻。

5、加快优化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虽有“简易”二字,但很多地方的工商局由于效率不高,简易注销还是相对“复杂”。对此,各地工商局税局要尽快将简易注销优化到以下标准:

  1. 工商局要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推送给税局;
  2. 税局获取到企业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要尽快核实企业的相关涉税情况;
  3. 若发现企业仍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税局要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向工商局提出异议;
  4. 若发现企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但没领过发票没欠税、或欠税但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和结清应纳税款,税局不的提出异议;
  5. 企业要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局提出《简易注销申请》,若改变主意不注销了,也要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撤销公告;
  6. 对企业提出的《简易注销申请》,工商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期间企业不得持营业执照办理发票领用及其他相关涉税事宜;
  7. 工商局做出决定后,要及时将企业简易注销结果推送给税局。


按此标准算下来,简易注销一个多月就能搞定,这相比于非简易注销的少则半年,多则一年,确实称得上是“简易”。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通知》中,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并没有提到上述变化的具体变更时间,因此具体的施行时间还要由各地工商局和税局自行协商确定。

当然,变更时间也可能会在之后的公告中发布,因此若这些变化与您息息相关,您要时刻关注着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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