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及其旗下产品“内涵段子、火山”都被各大应用商店下架了,今日头条的视频阵营里就剩下“抖音“”依然坚挺。
就在刚刚,“奇葩大会”视频也已经被要求全面下架!看来,这次广电总局整顿视频行业,是要来真格的了。
至于被处罚的原因,很简单,一是不合法,今日头条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二是内容太低俗,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早在今年4月4日,广电总局就针对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播出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约谈了“今日头条”、“快手”两家网站主要负责人。经查,两家网站除上述问题外,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持续顶风拓展视听节目服务,扰乱网络视听行业秩序。责令两家网站立即整改。
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简单来理解就是:只要你是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频、音频节目的,都要办理此证。不管你是直播、转播、自主制作,也不管你是时政类、生活类、军事类、科技类……
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
大家注意了,在申请条件中有一个最关键的要求:申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也就是说:只有国企才可以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比如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
“申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是导致很多视频创业者不符合条件的关键因素,那该怎么办呢?
视频创业者如何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一,收购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公司。
比如今日头条,其实人家之前是有证的,只不过现在到期了!
2017年2月,今日头条通过收购“运城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运城阳光文化)”,得到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当时今日头条花了多少钱收购不清楚,但据业内人士表示:现在的收购价格大概在四千万左右。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二,挂靠在国有控股的音视频类公司名下。
不过个人认为这个方法不如收购有证公司靠谱。
有人要说了办这个证这么麻烦,又是花钱又是挂靠的,没有这个证会怎样?是不是就要关门大吉了?
事实告诉我们,即使没证也不用关门大吉!毕竟这证的申请难度都是心知肚明的。
就拿“今日头条”和“快手”来说,明摆着没证,广电也只是让整改,而不是让关门!
但是,有一个前提:不要踩雷,不要踩雷,不要踩雷,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出事怎么都好说,一旦出事,首当其冲就是被杀鸡儆猴的对象,当然,谁没证谁就是那只鸡!
换句话说,没证就得缩着!
所以,最好还是收购个有证的公司靠谱点,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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