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独立的学科要有自己的核心概念体系和核心理论体系。旅游学科中对“旅游”本身的概念尚存有争论,对于旅游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更多的人把旅游定义为跨学科。
对旅游学、旅游者等核心概念的界定,不应该用“关系论”和总和论。
艾斯特定义强调非定居和不获取报酬的目的,世界旅游组织强调的也是非定居和不获取报酬,李天元老师强调的也是这两点。旅游学界在对旅游者的概念界定时落脚在“现象和关系的总和”、“……一系列活动”等。谢彦君老师把他定义为一种体验。强调旅游动机,从哲学的角度考察旅游研究的对象。
对旅游研究泛化的问题,我认为谢彦君老师从比较窄的角度理解旅游是正确的。
旅游概念的泛化必然导致对其相关概念的界定不清。
即便从现实的角度出发,需要给出概念性定义和技术性定义。
但作为学术研究,还应该从其准确、确定的概念性定义出发。
研究纯粹的旅游者才能考察其行为规律,从而总结出旅游学科的核心理论,对旅游学核心概念体系和理论内核的研究才能逐渐使旅游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至于所谓的商务旅游、探亲旅游,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内容,但是不应该纳入严格的旅游学核心概念体系。至于从技术的角度把它们纳入旅游统计的范畴,那也是基于现实统计的无奈了。
但是谢彦君老师的观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以去澳大利亚出境游的游客为例,其主要目的是去开会,但是在为期两周的时间里,开了三天会,会了三天朋友,其他八天都在参考游览各地风景。这是不是旅游?
显然这是商务游,谢彦君老师也没有完全否定这类旅游。他所谓的完全型旅游(纯旅游)只是从动机出发。完全型旅游是属于旅游学的核心概念范畴,相反,商务旅游、养生旅游、探亲游是不同的旅游形式,是旅游研究的内容,但不应该进入旅游的核心概念。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