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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培训费收押金后拒绝退还合法吗?

 网友咨询:一个月前我就职于一家公司刚开始公司便以培训费为由收取了两千元押金,培训一个月后由于本人生病住院,公司拒绝请假,只好辞职。之后公司拒绝退还2000元的培训费,期间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公司以培训费收押金后拒绝退还,合法吗?

  律师回复: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律师回复:如果是押金的话应当退还,如果是培训费并且已经培训完成,要求退还的理由不足,两种情况不同,应结合其他相关情况确定缴纳2000元价款的性质,是押金还是培训费。

  律师回复:

  【1】建议先协商解决;

  【2】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回复:单位给你收据没有?收据上写的是什么?

  写了押金就要求单位退还,写的是培训费的话,如果单位进行的不是专业技术培训也应该退还。你可以先找劳动部门,不行的话再进行劳动仲裁,费用很低几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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