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证监会对4家上市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调查;深交所共发出7份监管函,对1家上市公司作出纪律处分。
标签:深交所| 资产处置| 监管函
美盛文化(002699)2016年度报告财务附注显示,公司原持有联营企业瑛麒动漫36%股权,2016年9月与11月,公司分别与5家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瑛麒动漫26%的股权。本次交易公司取得投资收益7,619.6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60.3%。同时,公司原持有联营企业广州创幻35%股权,2016年9月,公司分别与2名交易对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广州创幻12.50%的股权。本次交易公司取得投资收益2,489.1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9.7%。
然而,在上述交易发生时,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因此深交所对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询问上述被处置股权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等。
公司在《问询函回复公告》及之后的《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中补充披露,两项交易产生的税后净收益分别为5,832.10万元和1,908.72万元,分别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6.1%与15.1%。另外,两项交易分别分为5笔和2笔进行实施,其中单笔交易产生的收益最高的为1,244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9.84%,未达到10%的披露标准。
可能是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仍声称“公司对上述股权处置事宜进行自查,均未达到《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认为,公司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7.3条、第9.2条和第9.12条的规定,因此对公司出具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9.2 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9.12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规则9.2条或者9.3条规定。
已按照9.2条或者9.3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信公提示
上市公司发生“处置资产”事项时,应参照《上市规则》9.2、9.3条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本案例中,尽管两项股权处置事项是分别分5笔和2笔进行转让,单笔交易均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是上市规则中明确对12个月内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采取累计计算,适用以上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规则》9.12条提到“已按照9.2条或者9.3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但是,如果一个交易事项已按照9.2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未达到9.3条标准而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在累计计算9.3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依然要纳入累计范围。
监管动态一览
证监会
行政监管、行政处罚一览表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下列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立案调查一览表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下列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被立案调查,具体如下:
深交所
监管函一览表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深交所对下列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具体如下:
纪律处分一览表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5日,深交所对下列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作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具体如下: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