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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考核不及格的员工

 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员工进行考核,员工考核不及格很多时候企业都会选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样往往会引起各种纠纷。那么用人单位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员工该如何处理,才会尽可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请看下文详解。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即如果在考核过程中不及格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否则很有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引发纠纷,使单位陷于不利的局面。

  一、如何处理这些考核不及格的员工呢?

  1、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该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的工作没有任何联系。

  (1)比如,不能让之前做研发的人员调岗去做销售。

  (2)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完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的行为予以合法应对。

  (3)由于用人单位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多采取向下调岗的方式,所以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从安排、拒绝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拒绝调整岗位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3、最后,用人单位对于经过调岗或培训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对员工的上述培训应当保留培训档案并经员工确认,以免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

  二、处理时用人单位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制定恰当的考核方法,以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要使员工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

  2、换岗的工作岗位也与原工作岗位相接近;

  3、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给其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

  4、如员工不愿意换岗,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综上,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员工,处理要注意方法,切不可随便处理,因为由此很容易引起各种劳动纠纷,最后导致企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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