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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税怎么算?

对于跨境新政,大家关心的还是跨境新税怎么算?


首先,要想准确的算出跨境新税,首先要知道跨境税的计税方法。

大家应该对跨境商品的计税方法都有所了解了,跨境商品参照货物征税,但给予优惠政策,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收70%。下面我们具体解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一起来算算: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税额组成;对于应征消费税的商品,其组成价格还要加上消费税税额。

现行增值税的组成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价格×增值税税率

应征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额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的计征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从价计征,第二种是从量计征,第三种就是既从价又从量的复合计征。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即消费税税额本身需要计算在消费税的组成价格之内,因此,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由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三部分组成。


       实行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实行从价与从量的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一般而言,我们通过跨境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大多采用从价计征,我们仅需掌握这一公式即可:

应征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以完税价格100元的化妆品为例,其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其应缴税额计算如下:

跨境商品应征消费税税额

=消费税税额*70%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

=【(100+0)/(1-30%)】*30%*70%

=42.85*70%

=30(元)

跨境商品应征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70%

=(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额*70%

=(100+0+42.85)*17%*70%

=17(元)

跨境新税税额

=30+17=47(元)


      其次,

      要想准确的算出跨境新税,可不是仅仅只要知道跨境税的计税方法就行了。我们还需要知道跨境商品完税价格的计定标准!

跨境商品的完税价格由零售价格、运费、和保费组成。

今天,作者和大家聊聊跨境商品完税价格这几个组成部分的道道:


      “零售价格”不等于“实际支付价格”

在电商销售时,经常会进行打折,赠品,发放抵用券等促销行为。这种促销行为将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价格小于商品的零售价格。这些情况下,对商品价格的认定就会产生歧义——哪些促销行为是海关认可的,认定实际支付价格为真正的零售价格;哪些促销行为海关是不认可的,即使实际支付价格小于商品的零售价格,也认定商品的原零售价格为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

在解答这一问题前,首先要向大家灌输这么一个理念——海关是在货物的真实价值基础上进行征税的,实际支付价格仅是我们判断货物真实价值的其中一种方法,当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实际支付价格无法体现货物的真实价值时,我们就要发挥我们的聪明才智,去发现货物的真实价值!

在这里,就暂且与大家分享一下作者的个人看法:

判断促销行为是否能被海关认可,关键在于判断这种促销行为是否对于所有消费者具有普惠性,如具有普惠性,则与零售价格不一致的实际支付价格是货物的真实价值体现,海关认可;如这种促销行为仅对特定的少数消费者有效,则支付价格无法体现货物真实价值,海关认定零售价格为跨境零售商品的完税价格组成部分。

因此,“打折”、“买一赠一”等普惠性质的促销行为是海关认可的;而会员积分消费、现金抵用券消费等促销行为导致的支付价格低于商品零售价格时,以商品零售价格为准!


       国内段运费和保费是否也要计入完税价格?

对于这一问题, 我们先来讨论下国外段的运费和保费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原因:

因为跨境商品交易之时,买家往往还需要支付运费和保费,所有的这些都是买方为获得这一商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都是跨境零售进口商品真实价值的一部分,所以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那么,国内段的运费、保费是否要计入完税价格呢?

其实,这个问题在很多跨境专业人士内部都还是存在着较大争议的。

一种观点认为,商品实际进到国内口岸之时跨境交易就已经完成;况且,对于国内段的运费,国内物流公司本身还需缴纳营业税,计入完税价格会形成重复征税,因此国内段的运费、保费不应计入完税价格。

另一种观点认为,跨境商品不同于普通货物,普通货物到达口岸后买方需凭提单自行到口岸提货;而跨境零售进口的商品本身必须通过国内段的物流公司将商品送至购买者手中,才能完成最终交付,跨境交易才算完成;其次,国内段的运费、保费往往也是买方在进行最初交易时就已支付的,是为得到商品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理应计入完税价格。

对于这一争议,相关文件中也未作出明确解释,但从目前广州海关率先上线的全国统一版跨境系统来看,目前国内段的运、保费是被计入了完税价格的。


       如若是卖方包邮的情况下,国内段运费、保费是否还需计入完税价格呢?

卖方包邮时,因为卖方支付运费、保费,他在定销售价格的时候必然会将这一部分费用考虑进去,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运费、保费自然已经计入完税价啦!只不过不在跨境电商网站上体现,我们消费者不用单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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